鄭商函〔2018〕488 號
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十 條及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細則》第二十七條規定,經研 究決定,對蘋果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和手續費標準作如下調整:
一、自 2018 年 12 月 19 日結算時起,蘋果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 8%,其中蘋果 1901 合約、1903 合約、1905 合約、1907 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維持不變。
二、自 2018 年 12 月 20 日起,蘋果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
及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 5 元/手,其中蘋果 1901 合約、1903 合約、1905 合約、1907 合約交易手續費及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維持不變。
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,仍按原規定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18 年 12 月 18 日